
立竿見影貫徹原住民族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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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竿見影貫徹原住民族政策目標

重振原住民族核心價值,貫徹原住民族政策目標
壹、前言
在世界的文化版圖上顯現台灣原住民族是屬於人類共同瑰寶,然而台灣原住民族在文明變遷中仍然成為社會弱勢族群,乃是肇因於原住民族文化主體性-部落社會的集體、合作兩種觀點未克形成共識,將原住民族定位在社會福利問題,而非族群政策的對待,這是國家發展中福祉社會建立的關鍵問題。乃合作的、分享的、立體需求。
貳、本會核心價值及政策目標
依據總統政策白皮書推動核心價值,建立原住民族政策目標結合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並尊重立法部門的協商對話,分工合作以集體合作的觀點為基調,建立原住民族文化主體性的核心價值,重建部落為迎戰未來的基地,以部落永續發展為主體,直接將台灣民主化和文明進程所帶來的轉機扣連世界福祉社會的價值趨勢,以全球在地化改造行動推動部落成為地方活化體質改造的領域,建立以原住民族文化主體之部落自主、民族自治的福祉部落社會,召開部落會議組籌部落聯盟、召開民族會議,組織民族議會朝向原住民族自治。
叁、任務與聲明
我們的任務是為解決原住民族部落問題而存在 一、依據總統政策白皮書及重振原住民族部落建制之計畫與預算編配方式以集體與合作的觀點為基調,規劃行政作為。 二、以合作事業和信託業務發展重建部落社會並融入民主管理創造集體財產和個人財富確保生命保險。
我們的聲明 一、以傳統領域與自然主權重建部落為一個有機體(含都市文化部落)達成部落自主與民族自治的目標。 二、 以原住民文化為主體,建立原住民學制,提昇基礎教育,確保合作事業,集體擁有生命保險的生活、生產、生態之福祉部落。
肆、問題與對策
一、部落定位與定義不明確 現行課題: 部落是原住民的生活共同體,輔導部落是我們的責任。應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核定部落地位。 對策願景: 部落是微量而整體之立體需求,可同時營造生活、生態、生產,並達成健康部落。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1條,應建立各部會資源彙整平台,讓各部會資源有效運用在部落,提高供需效果,尤其是法律責任(健保補助及老人津貼)的支出回歸主管機關,以求行政一元化。
二、保留地管理與經營 現況課題: 漢人合法承租4191公頃與非法佔用9688公頃保留地面積為1:2,漢人使用保留地佔原住民保留地總面積6.69%,顯示保留地非法使用情形嚴重,保留地政策處於開發與保護的矛盾中,保留地管理與使用清查脫勾並造成合法疏失。 對策願景: 1.原住民保留地政策應於同意國家使用與市場經濟壓力下,基於國土保安、國土復育應建立回饋金制度; 2.確保原住民守護山林的能力和在地就業的專業結合; 3.未來原住民保留地增劃編應歸屬部落集體擁有,以確保國土安全。
三、原住民生活困境(教育、公衛、就業、產業等生活問題) 現況課題: 原住民問題以社會問題為解決方法而不是以族群主體問題來規劃,造成文化環境破壞平均餘命降低,中輟生增加、幼托分歧、低教育水平、酗酒失業等。 對策與願景: (一)建立原住民雙軌教育體系,不是教育區隔或分流,而是建立多元教育風貌,有效規劃具有原住民文化的學前教育,原住民族小學、原住民完全中學、原住民技藝學院與原住民族學院,其教學經營採部落本位及原住民文化本位。 (二)請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協助整合以E化部落推動造人、造景、造產、配合部落永續發展,落實部落自主管理。
四、在地產業與就業 現況課題: 部落產業因天然環境、運輸、資金及人口外流行成弱勢地區,經就業調查,56%希望在地就業。 對策與願景: (一)以公共就業方式及照顧產業等合作事業,創造在地就業。 (二)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部會資源平台創造就業並以合作事業及儲蓄互助社、信託業務等方式達成集體合作的傳統文化特色之在地就業。 (三)以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創造在地產業及運用就業代金,解決都市原住民就業,請公司行號代訓自用,擴大就業效果。 (四)保育事業是原住民傳統經驗,保護山林及水源,請同意原住民承做,政府主管機關造林的工作項目,促進都市原住民回流歸鄉。
五、健康與醫療問題 現況課題: 因原住民居住地都為偏遠山區,天然災害與交通事故是意外傷亡主因,又因醫療設施不足,降低原住民平均餘命,都會區工作又以危險較高的工作為主,形成健康與社會問題。 對策與願景: 請擴大衛生署健康總體營造的廣度配合部落永續發展計劃,普設部落衛生室,進行視訊醫療及大醫院分區定時定點的巡迴醫療,並請內政部空中航警大隊建立定點支援,展現公共衛生教育與緊急醫療的雙重效應,並由本會推動部落維持健康生活型態。
結語: 建立中央各部會資源彙整平台,結合地方政府共同振興原住民族部落發展,深耕都會區原住民部落文化意識,落實部落自主、民族自治,達成原住民族永續發展的目標,實現政府的整體效果,可增進行政總體戰力。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部落重建使命與願景
一、核心價值:集體與合作的觀點為基調。
以主任委員的政策地圖以原住民之部落為主題為重建部落文化主體之核心價值並以合作事業及儲蓄互助、信託業務為方法達成部落集體共享資源的部落機制和生命保險,更達成部落自主民族自治。
二、任務聲明:建置以原住民之文化為主體之福祉部落,完成民族自治之國中之國目標。
(一)聲明: 1、重建部落為一個有機體制(含都市文化部落)達成部落自主與民族自治的目標。 2、以原住民文化為主體,原住民學制、生命保險、集體擁有,全力規劃部落為生活、生產、生態之福祉部落。 3、本會的任務是因為部落而存在,運用高階行政技術管制關聯性計畫調節資源到位。
(二)任務: 1、以合作事業和信託業務發展重建部落社會並融入民主管理,創造集體財產和個人財富,確保生命保險福祉。 2、依法修訂本會計畫焦點,研議預算分配方式,以集體與合作的基調,依行政進度規劃為有效的行政作為。 3、協調部會並督導縣市整合鄉鎮力量,讓部落資源到位。
三、現階段緊急高階會議步驟:
(一)依據行政院規定應於97年3月1日由主任委員親自召集會議決定98年工作計劃,然而,本會各處業務分歧是本會整合業務最嚴峻的挑戰,本會業務計劃應依據新任主任委員之核心價值整編排序列出優先順序。 (1)為落實以主任委員之核心價值,確認原住民文化主體性的政策框架,確定各處室原住民業務之戰略起點。 (2)建立以部落核心法人化的工作方法 a、依法規進度應由本會主任委員親自召集會議研訂98年度計劃調節97年預算同時檢討96年的預算,立院附帶決議,規劃彙整部落機制的重建以合作事業及儲蓄互助社為基礎之部落一體兩面的法人化新部落。容納各部會及鄉鎮資源到位,落實部落自主、民族自治,召開民族會議、建構民族議會、達成民族平等之國中國目標。 b、應請教文處瘦身業務,集中在原住民學制的建立,奠定部落文化和語言之傳承並達成由托兒到大學之完全學制,達成生命保險的效益重振民族信心尊嚴。 c、結合經建處部落產業與合作事業等造人、造景、造產之工作,完成整體共享資源提高部落同胞的生命保險。 d、讓衛福處的業務焦點放在合作經理人才與儲蓄合作社之經理人才培育,並依法創造經理人才深根部落。 e、整併組織:整合家庭服務中心、就業輔導員、婦女中心、社教中心、部落資源站(整併組織)。 f、重組人力:請衛福處將人力整合進入部落法人之機構中,使社工員、生輔員、就業員、居家服務員、山地守護天使、替代役,完全集中為部落建制之人力。 (3)改革本會委員會議之議事方式,請就各部會關聯性計畫資源(內政部營建署:城鄉新風貌計劃;文建會:社區總體營造計劃;環保署:生活環境改造計劃;經濟部:中小企業經濟生活圈計劃;農委會:農村發展計劃;衛生署:社區健康總體計劃)等計劃彙整,進入部落之行政技術之完成。 (4)為貫徹主任委員之政策地圖所形成之主體性計畫轉化為督導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公所,落實核心價值及任務聲明之行政規程,訂定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公所之原住民永續計劃之列管和分工執行管制之行政技術,依地方制度法原住民各項業務應為縣市政府之主管業務,落實合作事業成為部落永續經營之管考是本會的必要行政作為,強化本會督導縣市之功能。
(二)原住民族基本法完成後,整理本會已完成之法案位階修正各部會之法案辦事細則,同步依法配合行政作為。工作權保障法,請各縣市政府訂正採購法實施細則,依據原住民教育法建立原住民學制,一次完成部落學制解決由托兒到大學之教育問題。
(三)重建部落機制,達成民族議會。修正本會訂定之原住民族部落會議實施要點,增加部落會議招集之行政作業費5萬元整,並以會議為主之行政支出及核銷程序規定。
四、結語:
本會之政策地圖不僅需要部會首長支持,更需要轉化為行政作為之先期家庭作業,透過會議之列管和部會主管關聯性計劃之結合,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31條及本會組織條例之併聯,讓本會以議事功能和行政技術管理,產生洞庭湖調節長江水位之功能,配合新訂法案和行政技術,新主任委員,新環境形勢,新計劃管制流程,運用行政技術(先完成新行政之家庭作業)達成政策目標的實現,及早完成主任委員的政策構想。
原住民族的困境與突破的途徑
一、台灣原住民族的困境
目前原住民總人口數約有47萬7386人,約佔全國總人口數的1.9%,分佈在台灣省12縣30個山地鄉及25個平地原住民鄉(鎮、市)。受先天自然環境條件之限制及發展結構的弱化地區,台灣社會文明進程中所形成的文化弱勢族群經驗,使得原住民遭逢到諸多的困境:
(一)原住民在生存上主要從事農、林、漁、牧業,約佔就業人口的23.5%,全球化以及WTO所帶來的衝擊,不僅使得台灣農業難以持續,更對原住民部落產業雪上加霜。
(二)由於產業失衡,計有15萬4600人口流向都市謀職,大多從事高勞力低收入的行業,約佔有業人口的62%左右,在都市地區衍生了都會區的原住民諸多社會問題,也造成原鄉地區人口老弱化的問題,顯現生存失根,以及生活與文化邊陲化的社會危機。
(三)原住民生活與文化邊陲的歷史經驗,宗教、行政、國家治理的各種行動與措施,導致原住民歷史演進過程導致文明經驗的斷裂、這種發展導致原住民族在生存法則上成為對外矮化,對內卻形成部落內鬥之不良經驗與邏輯,更深刻嚴重的成為原住民文化的基本危機。
(四)時代背景劇變,現代社會發展經歷後現代文化、數位化技術、全球化擴張,以及21世紀永續發展等潮流的衝擊,然而其發展體質和條件也完全無法因應當前最新趨勢的變動。
二、台灣原住民族的機會
(一)民主化與文明進程所帶來的轉機全球性文明發展帶來的族群對待方式與視野的改變,台灣民主化的發展以及社會發展的逐漸成熟,「原住民族」的特殊性為社會所接納,對於在台灣發展的互信基礎較過去的年代堅實。原住民族在國家發展中,在文明與社會發展進程中,從弱勢族群轉化到強勢族群的部落結構,方可逆轉其在台灣文明變遷,進而共同營造永續發展的台灣。
(二)「福祉社會」的部落契機:「部落活化」是「福祉社會」(Well-Being Society)的訴求,社會福祉大於經濟福祉,而經濟福祉大於GDP的要求。福祉(well-being)和福利(welfare)不同,因而生活品質與生命價值的追求成為國家重要的行動目標,這波國家發展視野創造原住民族全新的契機。原住民發展的危機,不再是單純原住民的危機,而是國家發展危機的一環。成為國家共同的價值的典範。
(三)「全球視野、在地行動」生存發展的新趨勢「福祉社會」訴求中的詮釋視野,不僅是一個國家社會人民的福祉,其背後主要的意涵是全球性人類共同危機的因應,人類永續生存共同責任與價值的揭櫫,以及從地方角度與經驗為「基礎的在地化」詮釋行動。行動的目標在追求人類未來21世紀新的生存能力、方式以及典範、制度與規範。「全球在地化」(Glocalization),部落因此成為地方活化體質改造的基地,因而台灣維新成為部落總體營造行動依據,成為部落活化的發動機,建立全新的準國與國的關係經驗。
(四) 部落人才的培育,由合作體系培育新的部落關係福祉社會的追求,地方的活化以及地方發展體質的改造,其核心的行動介面均是「人」。與合作體系結合就業、經濟產業、部落組織與數位網絡、部落文化、產業的開發,讓部落找到適當出路。21世紀新的部落重建是一種從危機到轉機,誘導各地部落原住民全新的創意產業,讓原住民文化的意義會回歸生活方式的實踐,生活的營造成為社會體質改造的基地,使部落社會成為生活文化與在地就業的立體發展,讓生產、生活、生計、生態同步完成。
三、原住民族的優勢
(一)總統的原住民族政策白皮書,以重建部落建立民族議會,來達到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的準國與國關係。
(二)立法院已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工作權益保障法、原住民族教育法,奠定部落重建與民族議會的法律依據。
(三)依據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三十一條,整合中央各部會資源監督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原住民族的行政工作。
(四)依據原住民族基準法及地方制度法,本會督導縣市政府貫徹執行原住民族事務法定工作。
(五)原住民族的文化核心價值是集體與合作的觀點為機調,依據合作社法,設置原鄉部落合作社及都會區的文化部落合作社,讓部落組織與合作社經營結合,共同解決原住民族的生活、生產、生態、生計。
四、解決途徑
(一)依據總統的政策白皮書及主委的政策,以行政技術的專業能力編制四年中程計畫、年度計畫、年度預算及年度考核。
(二)檢討96年年度預算年度預算的執行狀況,調節97年度已通過之計畫與預算並同時依法按時於97年3月1日更新研訂98年度計劃與預算,依據預算編制手冊規定按時進行。
(三)掌握本會原住民族委員會議的開會技術,調節各部會關聯性計畫,共同解決原住民的立體需求。
(四)依據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調節行政資源,督導縣市政府依法執行原住民事務,並辦好行政考核與評鑑。
(五)依據行政院部落永續發展計畫,做為本會施政方針,依原住民族基準法重建部落新關係,並推動民族議會,集行政資源重建部落生機作為原住民族事務的基點,發揮原住民族集體與合作的文化特性,依法建制合作社體系,貫徹原住民族工作權益保障法及原住民基本法的落實。
撰稿:趙和賢 2008年4月28日
(本文乃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預算和整合各部會關聯性計畫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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